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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0日,烟台市教育局下达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。按照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协调发展的目标要求,结合高中阶段学校总体资源状况,确定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31221人。
其中,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如下:
注:1.学校前加“*”为民办学校。2.获批省、市级体育专项特色高级中学称号的14所普通高中,可面向全市范围招收具有获批项目专项特长的学生;获批市级艺术特色学校称号的11所普通高中,可根据学校艺术特色项目建设需求,在全市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。
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包括统招生、自主招生两类。在自主招生结束后,学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纳入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。
烟台市教育局强调,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进行招生,严禁借艺术、体育等自主招生之名争抢生源、违规招生,任何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,对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高中学籍,要保证“人籍一致”“籍随人走”,严禁“人籍分离”,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,不得招收借读生。
烟台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通过各种宣传媒介,全面公开招生信息,充分尊重群众、学生的政策知情权,接受社会各界和家长群众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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