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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快讯:文化周刊|古人如何借书藏书?

时间:2023-04-22 12:15:28    来源 : 海南日报

原标题:文化周刊|古人如何借书藏书?

“借书一瓻,还书一瓻”

古人如何借书藏书?


(资料图)

■ 金满楼

古代印书不易,得书亦难,即便能够买到,书价也非一般寒门士子所能承受。因此,向人借书在古代乃常有之事。正所谓,有借有还,再借不难,借书与藏书便有了许多故事,甚至催生了一种文化。

天一阁是明清时期我国重要的藏书处所。资料图

借书——

“书非借不能读也”

“书非借不能读也。”这是清代文学家袁枚在《黄生借书说》中总结的一句至理名言,至今仍不过时。之所以如此,主要是借人之书,还必有期,期限将至,难免心怀惴惴,“今日存,明日去,吾不得而见之矣”。此类心理,袁枚的描述堪称精妙。

据袁枚自述,他从小爱书,可惜家贫难致,只好向人借书阅读,其间难免受人白眼,饱尝了读书人的艰苦和辛酸。当时,某张姓士绅藏书甚丰,袁枚慕名而去,但往借不与,只能望书兴叹。后来,袁枚科举得中并进而为官,有了钱就可以随心所欲买书,后来他的藏书高达40万卷,确实蔚为可观。为了藏书,他还在书斋小仓山房旁建了一座“所好轩”,以收纳从各处搜罗来的众多图书,其好书爱书,可见一斑。

从借书到藏书的经历里,袁枚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,那就是:读书人穷苦之时,对小心翼翼、好不容易才借来的书总是格外珍惜,因为担心来不及看完就被索回,于是全神贯注,极为用心,如此反而获益良多;相反,如果书是自己的,没有了紧迫感,往往将书束之高阁,任凭灰淹尘漫,还自我安慰说待来日再读,可一旦时过境迁,年老力衰,很多书必将终身未读。

有意思的是,在得书不易的情况下,借书反而成了好学的催化剂。为了更好地消化吸收,很多穷书生借书后往往边读边抄,如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幼时家贫,“家无书读,就闾里士人家借而读之,或因而抄录,以至昼夜忘寝食,惟读书是务”。明代文学家宋濂在《送东阳马生序》中回忆自己年少时,“每假借于藏书之家,手自笔录,计日以还。天大寒,砚冰坚,手指不可屈伸,弗之怠”。类似的励志读书故事,在古代可谓比比皆是。

袁枚画像。资料图

藏书——

书积如山的烦恼

对于读书爱书人而言,坐拥书城、饱览群书是他们一生的梦想,而梦想一旦实现,也会带来意外的烦恼。由于好书不易得,加上担心借书人借而不还或有损毁丢失之虞,一些藏书家往往不将好书轻易示人或者干脆就拒绝外借。

客观地说,藏书家的担忧也并非全无道理。毕竟图书一旦出借,各种风险确实难免,如明末清初藏书家曹溶所言:“书既出门,舟车道路,摇摇莫定,或僮仆狼藉,或水火告灾,时出意料之外。不借未可尽非。”为了不让外人知道自己的珍贵书籍,一些藏书家可谓绞尽脑汁,他们甚至连藏书目录也不载入。与曹溶同时期的钱谦益,据说他的绛云楼藏书丰厚,孤本很多,但他的书目有意不录珍贵之书。后来绛云楼失火,一些秘籍葬身火海,连书名都没有保存下来。事后,有人惋惜说,如果绛云楼的秘籍珍本能借出去,或许还能多留几本,“可见书有因借而存者,不借反而损毁者”。

更令人无语的是,一些藏书家视秘籍珍本为无价之宝,如古玩一般看待。一旦秘籍珍本到手,往往“绨锦为衣,旃檀作室,扃钥以为常,有问焉则答无,有举世曾不得寓目,虽使人致疑于散佚,不足怪矣”。每每在深夜里,这类藏书家才会偷偷地将这些秘籍珍本从密室搬出,剥去华丽的包裹后独自摩挲抚惜欣赏,画面十分感人。

浙江天一阁是明清时期著名的藏书楼,始创者范钦去世后,藏书楼封闭甚严,“凡各房锁錀,分房掌之,禁以书下各梯,非各房子孙齐至,不开錀。子孙无故开门入阁者,罚不与祭三次。私领亲友入阁及擅开橱者,罚不与祭一年。擅将书借出者,罚不与祭三年。因而典鬻者,永摈逐不与祭”。与范钦同时期的昆山藏书家叶盛更有一篇《书橱铭》,其中曰:“读书勤,锁必牢;收必审,阁必高。子孙子,惟学教;借非其人,亦不孝。”借书即为不孝,此举形同绑架后代,难怪清代学者钱大昕也看不下去,说:“借为不孝,过矣!”

清末进士、学者梁鼎芬主张藏书“不借不如不藏”。资料图

共享读书——

“不借不如不藏”

本质上说,图书的存在价值就是让人阅读,读过的人越多越好,利用价值也就越高。对一些秘籍珍本而言,不外借固然奇货可居,但失去了初始的意义,这类藏书做法并不值得提倡。如藏书家曹溶所云:“我不借人,人亦决不借我。封己守株,纵累岁月,无所增益,收藏者何取焉?”清末学者梁鼎芬更是直截了当地说,“不借不如不藏”。

不过话又说回来,藏书主要满足个人爱好,借书则近乎一种社会公益,两者有矛盾也有相互促进之处,问题的关键是要形成良好的互动,这才是可持续之道。在古代,藏书人与借书人有个不成文的礼仪,即借书时以一瓻酒相酬,还书时再以一瓻酒相谢,即所谓“借书一瓻,还书一瓻”。瓻是一种贮酒器,肚大口小,大者一石,小者五斗,这或许是古代借书的有偿服务吧。

此外,有些藏书家在借书时也会约定相互借抄,以互通有无。如曹溶在自订《流通古书约》中就规定:但凡向人借书,必带上自己的藏书书目,请书主过目。后者看过后,如有自己想看的书,就约好到对方家中抄录,最好数量能够对等。

当然,历史上也有很多开明的藏书家,他们不但乐于将藏书与读书人共享,有的还免费提供各种服务,让借阅者安心读书。如三国时期的藏书家向朗“开门接宾,诱纳后进”,南齐藏书家崔慰祖“聚书至万卷,邻里年少好事者来从假借,日数十帙,慰祖亲自取与,未尝为辞”,西晋藏书家范蔚更是为读书者“办衣食”。这么好的服务,再不好好读书,未免就说不过去了。(金满楼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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